
我依原先的計劃回到台灣,可惜當初我回來最大的誘因已改變了,人世間的變化有時只是一念之間,相對於千百年來屹立不搖的佛像,人世間的情感似乎變得太快了,快到我無法適應,緣份似乎對我太沉重。有人跟我說要隨緣,隨緣的意思,相信很多人都懂,卻鮮少有人能夠真正徹底的奉為圭臬,因此許多原可避免的各類感情悲劇,就會一再的上演在真實而氾情的人類社會之中。畢竟投入了很深的情感在裡面,忽然說要一筆勾消是很難的,要在一覺起來後完全忘記一個人,似乎需要很多忘情水。
到底什麼樣的相遇算是緣份呢?我相信如果兩個人能在芸芸眾生中碰面,那應該就是有緣份吧,但是什麼樣的因子讓兩個人相遇後能永遠在一起,除了緣份應該還有其他因素吧!如果有一天是由我去結束一段感情,也許我就會知道答案吧…… 兩段感情的經驗,似乎沒有給我很多的啟發,我不自覺地在重覆過去的行為,也許學習「隨緣」是我再嘗試去愛一個人之前最重要的課題。如果感情沒有得失心,或許會很容易知道隨緣的真諦,但如果這樣,沒有得失心的愛情應該就不是愛情了吧,現在的我還是這麼認為─愛一個人就必需全心以赴,並且相信永遠會在一起…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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